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沉降观测方案分享

作者:工程检测 日期:2024-01-05 17:25:59 阅读:0

1 项目概况

本次检测项目位于安徽省合肥市,受检项目是厂区内的粉料罐筒仓。因沉降原因,业主方发现地面出现裂缝,为了解受检项目受此裂缝的影响沉降情况,拟委托我司对该筒仓进行沉降观测。

2监测目的及依据

2.1监测目的

本工程的监测目的主要为:

(1)通过监测,确定筒仓所处位置是否有持续沉降的现象;

2.2监测依据

[1] 《国家一、二等水准测量规范》GB/T 12897-2006

[2] 《工程测量规范》GB50026-2007

[3] 《建筑变形测量规范》JGJ8-2007

[4] 《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法》DGJ32/J18-2006

[5] 业主提供的本工程相关资料。

[6] 同类工程实践经验。

3监测内容及项目

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,本工程监测内容为筒仓室的地坪沉降情况,即筒仓位置的竖向位移。

沉降

4基准点、监测点布设

4.1基准点布设

按照行业规范《建筑变形测量规范》(JGJ 8-2016)中,第5.2.1中,沉降观测应设置沉降基准点。基准点之间应形成闭合环。

以附近的深埋式水准点作为高程起算点,再在施工影响区域以外的深基础上布置3个高程基准点,编号BM1~BM3。利用深埋式水准点、高程基准点形成高程测量控制网。基准点设在厂区之外较稳定的地方,且尽量采用固定观测墩;无条件布设固定观测墩时用划“十”字的测量道钉埋设。具体布设将在进场后据现场条件确定。

水准控制网采用水准路线测量,定期进行水准控制网联测,校核控制网的稳定性。了解各测点隆沉情况,以相对稳定的点作为原始高程起算点,保证水准测量资料可靠性。

4.2监测点的布设

 按照行业规范《建筑变形测量规范》(JGJ 8-2016)中,邻近堆置重物处、受震动显著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浜处,本次沉降观测拟在筒仓周围布设三个基准点,持续观测筒仓的沉降情况。

5监测方法

参照按国家二等水准测量规范要求,采用闭合回路法,闭合差≤0.5(n)1/2,n为测站数,测量精度±0.3mm ,历次垂直位移监测是通过工作基点间联测一条二等水准闭合线路,由线路的工作点来测量各监测点的高程,各监测点高程初始值在监测工程前期两次测定(两次取平均),某监测点本次高程减前次高程的差值为本次垂直位移,本次高程减初始高程的差值为累计垂直位移。

6监测周期及频率

6.1监测周期

本项目监测周期预估为六个月。

6.2监测频率

按照行业规范《建筑变形测量规范》(JGJ 8-2016)中第7.1.5中第2条 建筑运营阶段的观测次数,应视地基士类型和沉降速率大小确定。此次沉降观测频率初步拟定为每30天检测一次,连续监测6次,共180天,共计总监测周期6个月,总共监测6次。

按照行业规范《建筑变形测量规范》(JGJ 8-2016)中第7.1.5中第3条观测过程中,若发现大规模沉阵、严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裂缝等,或出现基础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戚、基础四周大量积水、长时间连续降雨等情况,应提高观测频率,并应实施安全预案。

按照行业规范《建筑变形测量规范》(JGJ 8-2016)中第7.1.5中第4条建筑沉降达到稳定状态可由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判定。 当最后 lOOd 的最大沉降速率小于 O. Olmm/d~O. 04mm/d 时,可认为已达到稳定状态。对具体沉降观测项目,最大沉降速率的取值宜结合当地地基土的压缩性能来确定。

按照行业规范《建筑变形测量规范》(JGJ 8-2016)中第7.1.6中每期观测后,应计算各监测点的沉降量、累计沉降量、 沉降速率及所有监测点的平均沉降量。根据需要,可按下式计算

基础或构件的倾斜度 α: (SA - 5B) /L

式中: 5A 5B 一一基础或构件倾斜方向上 两点的沉降量 (mm);

L-A 两点间的距离 (mm) 

 

按照行业规范《建筑变形测量规范》(JGJ 8-2016)中第7.1.7中沉降观测应提交下列成果资料:

1 监测点布置图。

2 观测成果表。

3 时间-荷载-沉降量曲线。

4 等沉降曲线。

 

根据项目实际情况,监测次数共为6次,持续测量周期为六个月。

当现场监测发现变形过大达到警戒值或出现险情时,应及时调整监测频率,确保人员财产安全。

如果监测六个月后,测量结果表明,筒仓所处位置沉降不稳定,则建议继续监测。